在按面值发售阶段,股票的着眼点并不在于其价值的确定,而是着重于将股票发行出去。由于人们对股票和证券市场比较陌生,认购的积极性不高,所以许多股票都是按照面值发售,并依托于行政摊派进行。这种方式使得发行价格相对较低,但也激发了一些具有投资意识的初始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建立。
在行政定价阶段,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开始成立。我国先后试行过抽签、全额预缴款、上网定价和上网竞价(仅4只股票试用)4种发行方式。但是我国的定价方式过于行政化,由中国证监会根据固定公式进行统一定价,导致发行公司和承销商无法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使得发行公司的资产受损。
逐步向市场化过渡阶段是从1998年开始的。自《证券法》公布以后,我国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改革的步伐加快,出现了由承销商和发行公司协商确定上市价格上网定价、向二级市场配售和向法人配售等新的定价方式。自此,证券市场的发展进入向市场化过渡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