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电,东百集团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1号),主要内容如下: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