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电,豪美新材公告,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已经对前期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以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存在部分关于汽车轻量化业务表述不够严谨之处进行了更正,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汽车轻量化业务相关披露事项的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