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然: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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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电,浙江自然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夏永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84号)。根据披露,夏永辉担任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儿子夏昕烨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3年6月15日通过名下证券账户,多次买卖公司股票,累计买入3,800股,成交金额17.86万元,累计卖出2,500股,成交金额12.21万元。上述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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