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老恒和酿造(02226)及要约人吴兴城投(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公布,根据吴兴融资(作为贷款人)与湖州恒朋(作为借款人)所订立日期为2019年3月24日的贷款协议,吴兴融资同意向湖州恒朋提供本金额为人民币3.2亿元的贷款,为期6个月,年利率为6.8%。贷款以股份抵押作抵押,Key Shine按揭抵押股份。要约人(作为股份抵押的承按人)有权于发生3个月内未补救的贷款协议项下任何违约事件时出售或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抵押股份,及使用出售或处置抵押股份的所得款项以偿还贷款未偿还金额及利息以及结清强制执行要约人于股份抵押项下权利的代价及有关股份抵押的合理开支及该出售或处置所产生的费用。
于2023年9月28日,由于持续发生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事件(包括湖州恒朋未能于2019年9月24日有关款项到期及应付后偿还贷款),要约人行使其于融资文件项下的权利以强制执行股份抵押及把抵押股份由Key Shine转让予要约人。于强制执行行动日期,贷款的未偿还总额及其利息为人民币4.76亿元。强制执行行动按强制执行价每股股份0.4200港元进行。
强制执行价本应参照每股股份于强制执行行动日期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由于股份于强制执行行动当日及紧接强制执行行动日期前3个交易日(即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8日)并无买卖,因此强制执行价每股股份0.4200港元乃按股份于有成交量的最后交易日(即2023年9月22日)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厘定。因此,强制执行行动的总代价为9635.81万港元。强制执行行动的代价扣除有关股份抵押及出售或处置抵押股份所产生的费用的相关合理开支后已透过抵销部分贷款(先抵销贷款利息)的方式结清。
紧随抵销后,贷款剩余未偿还本金额连同利息约为4.25亿港元。贷款将继续按违约年利率12%累计利息。要约人拟继续要求偿还未能以强制执行行动代价抵销的贷款未偿还金额(连同利息)。紧随强制执行行动后,要约人成为抵押股份(相当于本联合公布日期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9.64%)的实益拥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