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董事会征求了法律建议后认为,他们已按时支付了超过1.2亿港元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给Shinny Solar Limited,而且Shinny Solar Limited之前并没有对计算利息或违约利息以及支付发表异议或提出要求。因此,公司对Shinny Solar Limited的要求偿债书中的索偿金额和权利存在争议。
公司试图与Shinny Solar Limited达成和解安排。然而,公司与Shinny Solar Limited之间关于贷款偿还和利息计算的权利以及和解安排的谈判并未达成一致。因此,公司已委托律师于2023年8月25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将Shinny Solar Limited的要求偿债书作废,并向Shinny Solar Limited及其相关公司提出赔偿要求,要求赔偿因北京物业控股公司股权未能成功出售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金额不少于3.9亿港元。